夏港實驗幼兒園金江分園西側(cè)出入口道路及消防通道擴建工程
施工招標公告
本招標項目夏港實驗幼兒園金江分園西側(cè)出入口道路及消防通道擴建工程(項目名稱) 已由/( 項目審批、核準或備案機關(guān)名 稱)以/(批文名稱及編號)批準建設(shè),項目業(yè)主為江陰市人民政府夏港街道辦事處,建設(shè)資金來自 財政資金(資金來源),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% 。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,現(xiàn)對該項目夏港實驗幼兒園金江分園西側(cè)出入口道路及消防通道擴建工程(標段)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,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。
2.1 項目概況
2.1.1 建設(shè)地點:江陰市夏港街道
2.1.2 建設(shè)規(guī)模:本次施工起點(K0+000),施工終點(K0+364.584),施工全長約365米。沿線主要相交道路由北向南依次為毗陵路和芙蓉大道。道路為12.0m單幅路型式,即路寬12.0m=9.0m(機非混合車道)+1.5m(人行道)×2,其中路東側(cè)5.5m為老路部分。
2.1.3 合同估算價:約 392 萬元。
2.1.4 工期要求:72 日歷天,計劃開工日期:2025 年5 月6日,竣工日期:2025 年7月16日。
2.1.5 其他 : /
2.2 招標范圍: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(nèi)的所有工程量。
3.1 投標人須具備建設(shè)行政主管部門核發(fā)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(資質(zhì)), 并在人員、設(shè)備、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。
3.2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(市政公用工程專業(yè))( 資格),且 必須滿足下列條件:
(1)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(zhí)業(yè)。a 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簽訂勞動合同或繳納社會保險;b 將本人執(zhí)(職)業(yè)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。
(2)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,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(必須原合同 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 6 個月),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 工、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(xù),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,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 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、同一項目批文、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(fā)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(guī)模 在項目負責人執(zhí)業(yè)范圍之內(nèi)。
注: 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。
(3)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;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,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 5 年的。
3.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:
□ □投標人 □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類似工程認定標準:
√ 自 2023 年4月16日以來,企業(yè)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、弄虛作假、以他人名 義投標、騙取中標、轉(zhuǎn)包、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(shè)等有關(guān)部門行政處罰的;
√ 自 2024 年4月16日以來,企業(yè)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(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 后放棄)、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、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;
√ 自 2025 年1 月16日以來,企業(yè)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、市、縣(市、 區(qū))建設(shè)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;
□ 自 年 月 日以來,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 評價不合格的,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: 。
因招投標活動中有違法違規(guī)和不良行為,被建設(shè)行政主管部門或招投標行政監(jiān)督本部門公示 且公示期未滿的,本工程不接受其投標。
3.4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.4.3 項規(guī)定的情形。
3.5 本次招標不接受(接受/不接受)聯(lián)合體投標。
采用聯(lián)合體投標的,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.4.2 項的規(guī)定。
4.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:2025 年4月16日 16 時 00 分至 2025 年4月28日 9 時 00 分;
4.2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:投標人獲取招標文件、工程量清單等資料的時間和方法:請投標申 請 人 至 “ 江 陰 市 公 共 資 源 電 子 交 易 平 臺 綜 合 交 易 ( 鄉(xiāng) 鎮(zhèn) ) 平 臺 (http://www.jiangyin.gov.cn/ggzy/zhjyxz/index.shtml)”使用“江蘇 CA 數(shù)字證書”會員系 統(tǒng)登錄獲取。
4.3 投標工具技術(shù)服務費 100 元,售后不退,投標人通過會員系統(tǒng)內(nèi)網(wǎng)上支付方式支付。
5.1 投標保證金的形式: 電子保函(注明:保證金只能使用電子保函)
5.2 投標保證金的金額:人民幣 柒萬捌仟 元。
5.3 電子保函形式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。
6.1 投標截止時間為 :2025 年4月28日 9 時 00 分。
6.2 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,招標人不予受理。
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,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。
本次招標采用 最低投標價法 ,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。
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陰市人民政府網(wǎng)和江陰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綜合交易(鄉(xiāng)鎮(zhèn))平臺網(wǎng)上發(fā)布。
(1)本工程采用遠程不見面交易模式,具體詳見招標文件。
( 2 ) 所 有 投 標 人 和 項 目 負 責 人 在 開 標 前 必 須 通 過 江 陰 市 公 共 資 源 交 易 中 心 網(wǎng) (http://221.228.70.71/TPBidder/memberframe/FrameAll)辦理好企業(yè)庫信息申報和更新。
(3)若 CA 無法登錄系統(tǒng),需要進行會員注冊,并綁定CA 鎖。
(4)所有投標人必須以自己的名義在其依法取得的資質(zhì)證書許可業(yè)務范圍內(nèi)承接業(yè)務。
(5)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,本次招標中需要的建筑業(yè)企業(yè)資質(zhì)動態(tài)監(jiān)管結(jié)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(tài)。
招 標 人:江陰市人民政府夏港街道辦事處
地 址:江陰市鎮(zhèn)澄路588號
聯(lián) 系 人: 聞先生
電 話: 0510-88019077
招標代理機構(gòu): 江蘇中衡工程顧問有限公司
地 址: 江陰市大橋北路26號4樓
郵 編: 214400
聯(lián) 系 人: 曹先生
電 話: 18168905137
2025 年4 月16日
附件: